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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氣爆-審視作業SOP、緊急應變措施之SOP及相關單位管理漏洞
2014-08-10

以下資料擷取至各媒體電子報之部分或全部內容~

高雄市消防局長表示,103731日晚上2046分接獲民眾通報不明氣體噴發,市府消防局在第一時間立即派遣消防救災、救護車輛趕赴現場,合計共85位救災人員已抵達各處通報地點。由於無法確認洩漏源,消防局依照標準SOP作業,立即架設水霧、稀釋現場氣體濃度,許多專家及實務救災人員都已表示此為標準且應當作為。

消防局並於2046分通知環保局、工務局等相關局處,工務局及消防局於2150分同時通知中油、中石化、台電、台鐵等所有市府能掌握的管線所有人到現場,2240分消防局長立刻電聯要求中油、中石化切斷管線輸送。

環保局稽查人員於2130分抵達現場,環保署南區毒災應變隊於2223分抵達現場採樣,由於化學物質檢驗需要時間,2320分環保署同仁確認是丙烯,此刻中油的人員才說明其管線有讓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,消防局即刻通報李長榮化工到現場,然而,零時零分氣爆便發生。

市府在第一時間有要求業者到現場,亦要求業者關閉管線,但業者表示尚未確認是何管線洩漏前不願配合,直至2359分才知道中油管線有提供李長榮化工運送丙烯,才導致此一憾事。

氣爆前,華運運輸及李長榮化工已偵測可能外洩卻未通報

環保局局長指出,根據前鎮儲運所的管線監控資料,204321秒,華運公司及李長榮化工的丙烯輸送管發現壓力遽降,可能外洩,華運2130分關閉閥門,22時李長榮要求華運繼續供料,2210分華運供料,直至2335分華運孫姓領班回到華運表示二聖路有丙烯外洩,華運才關閉閥門。也就是說,李長榮化工在發現異常當下(2043)未立即要求華運關閉供料閥門、也未通報市府主管機關環保局,甚至要求華運繼續供料,導致三個小時大量丙烯外洩,亦造成市府無法在第一時間獲得重要資訊預判狀況,導致憾事發生。

高雄氣爆事件在各方調查之下,真相似乎已經越來越明朗,除了中油隱匿「讓管」給李長榮化工輸送丙烯一事,錯失黃金處置時間,華運公司、李長榮化工發現輸送管壓力遽降,丙烯可能已經外洩,卻依舊繼續輸送丙烯,也是一大主因。

 

4吋管有7X4cm破洞,疑似補丁掉落,漏氣引氣爆。
在一條榮化管線中段發現一個約7X4公分長方型的破洞,破洞像是被掀開,僅有一面與管線相連,其餘3面則是懸空,
整條管線已被鏽蝕,破洞處更嚴重,看來管線相當老舊。

不管是華運或是榮化,保壓測試太過草率,在操作模擬過程時,華運跟榮化各派出工程師、技術員 跟領班3人操作,在現場操作的技工或是工程師連操作儀器都相當不熟練,突發狀況也不知道如何處置,檢察官發現這些員工操作不熟練,詢問儀器怎麼操作、數值變化意義,華運員工一問三不知。檢察官接著問,「你們不清楚操作流程(SOP),到底是技工還是工程師?」華運員工竟回應,「技工做久了就會變工程師」,讓檢察官聽了差點傻眼。

對於輸送石化管線備用管,廠商應定期進行陰極防蝕等維護以及檢測,以免因長期被酸性雨水、濕氣浸潤加速腐蝕;「自己使用的管線自己負責,不應推給其他廠商」。

高市水利局表示,管線絕不應該設在箱涵中,但該箱涵在圖面上完全找不到,水利局也很納悶,正全力查明是哪個單位在何時興設。洩漏管線位於箱涵內,丙烯疑似從這邊流出,順勢流入凱旋路下方箱涵造成氣爆。「水利局正常維管的箱涵,絕對不允許有任何管線經過!」水利局強調,箱涵功能為排水,平時要定期維管避免淤積,不過因為地下排水系統年代久遠,許多現況早已與圖面不符,現在施作箱涵或維管時只要發現裡面有其他管線,一定通知管理單位前來協調遷移管線,因此目前掌握箱涵內絕對不會有任何管線。

中國時報【楊毅╱台北報導】

高雄氣爆造成嚴重死傷,外界關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議題。根據審計部報告,截至去年底,列管4368家毒性化學物質廠商,居然84.34%未組設或參與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。

環保署為促使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商於毒化物事故發生時,啟動自我應變機制,輔導業者成立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。不過,第1類至第3類毒性化學物質者尚有3684家廠商迄未組設或參與,比率高達84.34%。

審計部已函請環保署研謀對策,落實業者組設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,提升廠商應變能力,降低對人員及環境損害程度。

另外,環保署持續建置中央環境災害監控中心、諮詢中心,及提升北部、中部、南部等7個環境災害應變隊。不過,應變隊人員平均每年異動比率約15%,審計部擔心人員流動頻繁,不利經驗傳承。

 

 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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